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 165 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交  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第十四条 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第二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发生前款情况后,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还应当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一条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  第三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大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补建。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同时废止。
1月31日,三亚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官博发布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据媒体报道,近日,网传三亚西岛管理失控、承载力不足,导致几千游客滞留码头三小时,高声齐喊退票。当时游客称,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总共有15条船,但他站…
Welcome to JoomlaGeek - the professional Joomla extensions club. Our mission is to deliver professional Joomla Extensions to the Joomla community.
Next-Cart provides a well-optimized shopping cart migration tool capable of migrating data at an excellent efficiency. It comes with 1 year service & support.
OpenSearch is a community-driven, Apache 2.0-licensed open source search and analytics suite that makes it easy to ingest, search, visualize, and analyze data.
尽管在2024年8月,OpenAI的月收入已达3亿美元,相较于2023年初增长了1700%,但在10月份时,OpenAI预计其全年亏损仍达50亿美元。 继微软前脚指指点点,后脚就在自家AI平台上接入了Deep…
面向未来,DeepSeek 带来的不仅是对技术路线的启示,也是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在开源与合作的浪潮中,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能永远独占鳌头。 或许,这才是 DeepSeek-R1 真正带来的深远意义:让世界…
近日,前央视主持人、调查记者王志安再度成为话题人物,为其贡献诸多流量的人正是他的妻子李汀。3月9日,李汀在网络上直播时情绪失控,痛诉王志安,直指对方家暴、骗离婚等诸多细节。在李汀直播期间,王志安突然现身镜头前,斥责她并要求她离开。 王志安,毕业于武汉大学,后在北京大学攻读硕士。毕业后,他进入央视工作,主持了《时空报道》、《直通现场》、《时空连线》等多个栏目。还参与筹备并策划了《新闻会客厅》和《新闻1+1》等知名栏目。 因各种原因,2015年王志安从央视离职。此后,他加入了《新京报》,担任首席调查记者,并主持了人物访谈栏目《局面》,后来王志安被大家称为“王局”。 2019年,他因不当言论被封杀,选择赴日,作为妻子的李汀也远离故土一路相随,两人婚后育有一个女儿。 再说说李汀,履历也是相当优秀与丰富。李汀是中科院气象学博士后,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是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气象科普委员会委员。 2008年5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李汀以“大脸撑在小胸上”为ID,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板块发布帖子《周末轻松一下,来聊聊武侠吧》,以“解构式金庸读法”迅速引发关注。当时李汀在天涯社区被众多网友膜拜,有人称之“大脸师太”、“师太”,有人称之“小胸MM”,还有人直呼“老贼尼”。李汀在微博上也拥有800多万粉丝,放到现在也是当之无愧的网红顶流,算得上是国内初代网红。 李汀帖子的“学术梗+毒舌吐槽”混搭文风,既满足了网民对深度内容的需求,又以娱乐化表达降低理解门槛,迅速积累大批自称“面粉”(“脸粉”谐音)的忠实读者。 2009年李汀把在天涯上发表的帖子整理出版了《武侠,从牛A到牛C》一书,成为其代表作。 按照李汀的爆料,王志安妥妥的是个人渣。 王志安和她结婚后,不对外公布她的女主身份,在人前让她唤自己“老师”,圈内外都不知道王志安结婚的事实。 李汀刚刚生完孩子,身上还挂着尿袋,就被王志安殴打。原因是李汀不满意王志安为女儿取的名字,结果就被对方掐住脖子按在墙上,继而被对方抓着脑袋撞墙,下手狠到令人发指,王志安类似的家暴行为远不止一次。 她在互联网曾有800万粉丝,但王志安要求她停更,理由是家里不能有两个名人,断了她经济独立之路。 王志安被封杀后,两人移民日本,两个月后他就移情别恋和李汀离婚,李汀因此患上了严重抑郁症。 在两人离婚之际,王志安曾表示自己未来不会再婚,也不会继续生育,会全心全意的关爱两人的女儿,结果离婚后他转头就找了新欢,当下两人也即将迎来爱情的结晶。 两人离婚后,孩子归母亲李汀抚养,王志安每月只给4200元左右的抚养费,并雇佣她为自己写文案,不让她外出工作,对其进行全方位压榨。 王志安承诺不再生孩子,但如今和新欢的孩子已经快出生了。李汀在网上哭诉自己被欺骗,王志安则要挟要报警,以精神疾病为由把她送精神病院。 后续过程中,李汀曾有意回归网络,在外网平台开号继续打拼事业,结果又遭到王志安的逼迫,王志安认为李汀在网络上这般“抛头露面”会给他与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更令李汀忍无可忍的是,女儿是她唯一的情感寄托,目前王志安已经打算委托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李汀才决定利用网络直播求助,揭穿他的真面目。 对此,王志安发长文回应,称“很抱歉让各位看到我情绪崩溃的场景,无比脆弱的一面”,并称“从未家暴过”,也未承诺过“不再婚”、“不生育”,“李汀婚前就患有抑郁症”等内容见下: 目前这起事件已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李汀直播中痛心疾首的控诉,王志安回应时的矢口否认,双方各执一词,真相究竟如何,一时间迷雾重重。曾经的夫妻,如今却站在舆论的对立面,相互指责。他们过往各自优秀的履历,曾经携手相伴的岁月,都在这场激烈的纷争中被撕扯得支离破碎。 这场婚姻纠纷不仅关乎两人的过往情分,更牵扯到孩子抚养权、个人名誉等诸多复杂问题。希望后续双方能以理性、平和的方式妥善解决,不要让纷争持续伤害彼此,尤其是他们无辜的孩子。
最后,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年糕”。在年夜饭桌上摆上一盘热气腾腾的年糕,不仅增添了节日的气氛,也表达了对家人事业学业进步的美好祝愿。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让我们一起用心烹饪,用爱传递,让这份美好成为每个人心中最珍…
专访|人生七十,郑渊洁的不服与认输【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10年前,郑渊洁装了一颗种植牙,没想到一个月之后,他去上海参加演讲,演讲中途这颗牙掉了,场面非常狼狈。回北京后,他去牙科诊所将这颗种植牙重新安装回去。之后,这颗牙又反复掉落多次。 最近这颗种植牙又松动了,但郑渊洁拒绝去牙科诊所做无效治疗。 “我要让这颗牙在我牙龈里就这么悬着,我希望能再悬30年。”他说,这颗牙现在能提醒他很多事,每吃一口饭都要细嚼慢咽,每做一个决定都要深思熟虑。 说这话的郑渊洁,已经来到了人生的70岁。70年来去,一个喜欢标新立异的退学少年变成了不拘一格的“童话大王”,骨子里有一股拧着的力量。 他曾以喜欢抗争和叫板为人熟知,这种性格也贯穿了他笔下的故事和他自己的故事;如今,他则会谈到妥协、放下、认输。比如用23年执著地进行商标维权710起,成功了38起,他决定止步于此了。 近日,他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谈及,接下来会停止更新自己所有的社交媒体,就像当年停刊《童话大王》那样,并称这会是他最后一次接受媒体采访。现在的他想回归一种更加平静的生活之中,但不会停止创作。 以下是郑渊洁的讲述: 异质 “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我骨子里的东西。” 我的父亲是(原)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的一名教员。 父亲对我的影响特别深,我小时候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就是父亲趴在家里的土炕桌上读书写字。当时我才三四岁,每天就在炕上看着我的父亲读书、写字、备课,所以我从小就一直觉得读书和写字是最好的、最让我崇拜的事情。 在我5岁的时候,父亲因为写作能力突出被调到了北京工作,我们家也就举家搬迁到了北京。我们家当时住在北太平庄一带,也就是现在的北三环。 父亲很想给我提供一个好的教育环境,所以特意给我报名了一所很好的学校。那是1962年的一天,父亲领着我去学校报名,学校以生源已满为由礼貌地拒绝了我的报名。 我们俩有些沮丧地离开了,站在路边等公交车回家,我印象特别深刻,路边有个小石子,父亲一脚把石子踢到了河里,他的肢体语言告诉我他很憋屈。 后来我就进入了北太平庄旁边的城乡接合部马甸小学,那也是一所不错的学校。上学第一天就要求我们每天带个篮子。我们上学的那条路当时叫学院东路,路面大约25米宽,主要交通工具是马车,我们就负责上学路上捡马粪交给农民,他们需要马粪。 郑渊洁儿时照片。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到了小学二年级下学期,我人生的第一个机遇来了。当时的班主任赵老师上课说要教写作文,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是作文。她出的题目是“我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她告诉我们人要有远大的理想,比如当科学家、工程师、人民教师、人民警察等等。 当时我心里就一个念头,我必须要写一篇和别人不一样的作文。我现在回头看,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我骨子里的东西。 当时有个掏粪工人劳模叫时传祥,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他,我觉得他很了不起,于是我就写了一篇作文《我长大以后想掏大粪》。写完交上去之后,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我怕老师觉得我在捣乱。 大概一个月后,我在课堂上走神了,正好被赵老师发现,于是她就点了我的名字让我上台。当时我心里特别慌张,一步一步从座位上慢慢蹭到了讲台上,她让我转身面对整个班级的同学,大概50多人。我有些不知所措,这个时候赵老师说,郑渊洁同学上个月写的作文非常有新意,老师已经推荐到了校刊发表,现在刊登出来了。赵老师说我可以免费领取两本油印的校刊,其他同学要1毛8分钱买一本。 那一刻我的人生就产生了一个错觉,就是全世界我郑渊洁的文章写得最好,谁也写不过我。 1966年,我跟随父母举家离开了北京,到河南一所小学学习。这所学校老师也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写了一篇《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结果就被学校开除了。我的学历定格在小学四年级。 学校把我开除之后,父亲和我说没关系,他可以在家教我。父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员,所以他给我布置的第一课就是一个星期内背会《共产党宣言》,他给了我一本《共产党宣言》和一本字典,让我有不懂的就自己查字典,现在我都能流利背诵全文。 当时我们家从北京下放到河南,父亲坚持随身带着他的书。我离开学校后就靠着读这些书汲取养分,我一本一本翻阅这些书,很多书我看5分钟觉得没意思就会放弃,说明这本书不适合我。 有两本书对我影响十分深远,一本是《西游记》,另一本是《堂吉诃德》,我很感谢父亲在那个时代能给我提供这样的书,这两本书我都看了不下百八十遍,特别喜欢。这两本书也导致我最喜欢的事情变成了“胡思乱想”——有时候甚至能胡思乱想三四个小时,想成一篇故事。 所以我还是建议现在的父母能给孩子们多提供一些课外书去读,可以在一个孩子出生后给他准备七八十本课外书放在周围,让孩子自由地去选择、去阅读、去想象。 “贵人” “人生像飞机,朋友像跑道,敌人像燃料。” 我生命中有两位“敌人”,也是两位“贵人”。曾经他们都让我陷入痛苦,但也正是他们真正激励了我,改变了我的人生走向,现在回头看,我对二人只有感激。 第一位是我的初恋女友。我们俩相识于北京的公园,当时我正在看书,看到她也正坐在椅子上看书,是一本竖版的古书。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看竖版繁体字的书,我就上去问她在看什么书,她介绍说是《古文观止》,我说能不能借我看看,她递过来之后,我第一篇看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一下就被吸引住了,我俩一来二去聊了起来。 当时的我是工厂的一名水暖工,她是一名刚刚返城的北京知青。我们都觉得彼此是很好的人,聊得很投缘。我当时一个月的41...
这家曾被纳入某省级“专精特新”名单、主要为地方政府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企业,员工规模一度扩张到百人左右,但在2024年被迫裁员至60人。郑永康说,从来没有哪一年的收账比2024年更难,这一年他不得不把四分力气用在…
近日,一封关于“南京师范大学一学院副院长宋某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的公开信引发关注。 该PDF文件显示,当事人自称与女友相识于南师大校园,后来其参加工作,女友继续在学校读博。出于工作安排,他开始长达4个月的出差,女友越来越冷漠,后来他看到了女友的聊天记录,发现博士女友在和他交往期间,和其已婚的副院长、导师宋某某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 网传举报材料截图 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12月18日晚11时,网名为“浪花”的网友发消息“先删了,爱你哦”。另一段聊天记录中,女子与“浪花”的聊天记录中,后者自称“猪猪”,而女子则有给其发一张男子照片,该照片面部打码。该网友解释道,“浪花”为宋某某的小号。 记者注意到,该网友还晒出了一些聊天颇为露骨的私密内容。 网传举报材料截图 据该网友介绍,宋某某系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工学博士。2月25日下午,记者查询南京师范大学官方,发现“环境学院”网页已无法打开,记者未能联系到宋某某。 2月25日,南京师范大学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收到相关的情况材料,目前正在办理和核查。”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师范大学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双一流”高校,拥有28个二级学院和215万平方米校区,专任教师超2000人。2024年还成立了涉外法治学院等新型教育机构。 ▌来源 :北京新闻广播、大风新闻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报告中表示,各国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原则,正确监管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发展,以确保其真正有益于学生成长
Template Settings
Select color sample for all parameters
Red Green Olive Sienna Teal Dark_blue
Background Color
Text Color
Select menu
Google Font
Body Font-size
Body Font-family
Direction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