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据“大连发布”,大连市发布《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及,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券,对符合领取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基础上,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再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生3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对其他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比照上述标准发放购房券;对于大专、中专、技工院校等毕业生在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发放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支持各类人才在大连市购房。
同时,对符合领取大连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6个月),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住房补贴。
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方面,完善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系统,加大存量安置力度。购买1万套存量商品房用于城中村动迁居民安置,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撑保障作用方面,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全市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10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此外,持续落实人才、多子女家庭等贷款支持政策,调整后博士研究生家庭最高可享受200万元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最高可享受120万元贷款额度。持续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房和保障房购房首付款。
以下为政策全文:
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响应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批量调降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