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野草》里藏着两个鲁迅,一个叫周树人,一个叫鲁迅;或者说,一个叫白天的鲁迅,一个叫夜晚的鲁迅;再或者说,一个是衣冠楚楚、满口仁义道德的正人君子鲁迅,一个是把自己脱得光光、随性随心赤祼着的周树人;再再或者说,一面是人气,一面是鬼气。
他们在激烈的交锋、搏斗、算计,也在相互妥协。他们在冠冕堂皇、道貌岸然、艳阳高照之中高谈阔论;也在泛着冰冻的极寒和肮脏的血水、极度颓唐之境里彷徨;也许有过握手言和,哪怕只是台面上僵硬地站立,有那么一瞬间,在归于毁灭前夕化为一体;但最终就象与自己的亲弟弟的尘世际遇一样,启明与长庚之星,在终身的内心缠斗中,反复纠结,一会儿直插九天,一会儿又钻入地府;一会儿热得能将地球融化,一会儿又冷如百丈之冰。
活在死亡之境里,自己与影子都在打仗;而在真正的死亡之中,又颇不甘心来,偏要与这一切的生死法则来对着干,本为寂灭,又渴望永生。想脱得光光的,然后将自己一刀一刀地解剖给人看;同时,又掩藏痛苦,笑着把一个个人世间的冷故事讲完。因此这又是一本最为模棱两可的书。
那么,这或许才是我们所要直面的世界,所要直面的世人?因为,每个人的身上,都同样有着与鲁迅一样的黑白、阴晴、善恶交织的两面。只是这个叫周树人的浙江绍兴人把内心用显微镜放大了出来,看见了真实;但我们又更加不敢相认了——真实其实是可怕的,哪怕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邪恶的时候。这恶本来就与生俱来,独鲁迅说破;让大家彼此看清,彼此尴尬万分又惊惧不已。于是,大家又都开始转说起今天的天气来:“这天,嗯,哈哈哈……”
2
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人。一会儿是别人,一会儿是自己;一会儿是男人,一会儿是女人(见《颓败线的颤动》);一会儿是神仙,一会儿是魔鬼(见《失掉的好地狱》);一会儿是古文,一会儿是白话文(见《墓碣文》)。其实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如此苦心孤诣地把自己如同一个“变形金刚”般变来变去,这是在有意搞怪、故弄玄虚;还是在捉弄读者。这个鲁迅,到底想干什么?
3
他的确非常阴暗。书里所展示的是一个让人无法沮丧,但其实又阴森恐怖的苦界。这正与他所处的这个现实世界是相对应的。既然现实已经让他目不忍视,而且无语了;那么唯有用文字的展陈来对这个现实进行实质性地对抗;只是在此时,他的这种反抗,到底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的确很难说。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他正面临着精神和现实的双重困境。
从鲁迅的眼中看去,他早将魂灵陷于这个虚无之境里了,这是一个由他刻意创造的神秘而现代的诗性世界。或任其飘移,这里的所有都是呆滞且晦暗的,没有自我,所有的诅咒、所有的怨愤、所有的悲惨,都直立于这种如钝刀子割肉般的时空之中。这是一个冷气、阴气、鬼气森森的界域,让人恐惧、害怕,胆小者视之为畏途,而常人更从心底里在抵制和回避这个世界。虽然在鲁迅看来,每个人有一天,都终归于要进到这里来接受这一灵界里众生的审视;或在阴阳两界穿越。两界俱由他自己所建构、又由他所摧毁,所表述的无非是他这些无常的情绪而已,但他在内心里又是确信的:这个中的秘境其实是真实存在的。如同中医所述“打通任督二脉”一样,他将自己的内心归结于死地,但又化石般存在于这个他看来最没有存在价值的凡俗人间里。因此,他只能将自己身上的鬼气拂开,以一颗惨伤之心来勉力应对他的非人间。那么,如同卡夫卡所见诸的世界一样。在鲁迅看来,他整日介所敷衍的现实世界,就是这样的末日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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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人内心的焦灼?这肯定是有的。但问题在于,他虽然能够建构一个虚构的世界;但这世界里的一切,即使有着现实的强烈隐喻,可惜又有谁,真正见过那个我们既家喻户晓,又充满神秘色彩的魂灵世界呢?鲁迅即或再鬼,也无法通神。故而,他除了有将无数的破梦和幻觉编织起来的本事,至少在《野草》时期,并无真正走出和打碎的能力——这一能力,要到1936年,他写《死》的时候。此时,他仿佛可能是真正瞅见了这个暗世界的一角了。然在写作《野草》的时候,他将世间的万物种种均以鬼魅或地狱的形式展开,这鬼魅中究竟是“杂取种种人”,还是某个人或他自己的化身,或者只是他某种情绪的表达,自然只能“过猜”一般。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在鲁迅的文章中,鬼神一类的描述是一再出现,难道他真的见过?他想借此来表达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凡间太好,好的连阴界都自愧不如了?世人太美,美的连鬼魂都嗤之以鼻?我虽愚鲁,但隐射肯定是看出来了的。
但问题又来了,既知栖身的这个世界为非人间,那你鲁迅又在干什么呢?固然,他不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更不是“敢抚哭叛徒的吊客”,他只是一个多少有些颓废的中年文人。此时,他身遭家庭变故,几乎净身出户;在体制里做着混吃等死的小官僚,曾以每日钞钞古碑来打发日子,所谓“吕纬甫”、“魏连殳”等衮衮诸公就是他自己。本来,他所首先要批判的,正是这个叫“周树人”的教育部官僚,他需要杀掉自己,但又舍不得离开了这个赖以维身的饭碗,他想死但又能死,也知道自己并不会去死。虽然他高度怀疑范爱农君选择死亡方式是自沉,但他决不会做如此的傻事;但他又活在这个他所憎恶万分的铁屋子般的世界,他在其内心里需要毁灭掉这个活棺材。这就有趣了,打碎了一切之后,那他这一簇“野草”该如何生长?所以,问题绝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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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大的起伏,如是文学,本非常态。因为这看起来不象一个正常人写的文本,但因为是鲁迅,便成经典。这是给现代文学开的一个笑话。“不疯魔,不成佛”,这话用在这里倒贴切。
鲁迅就是用一种与文学对着干的方式在抒写自己的内心。他太随心所欲,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有着“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畅快,又有着“收拾起大地山河一担装”的悲凉;还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类似市井泼皮无赖的乖张。反正早已一无所有,耍个光棍更不算什么。故而,其文字如同过山车一般,高高低低,奇奇怪怪,一会儿极冷,一会儿又极热;更多的是疯疯癫癫,让人费解,有的更无从理解,而此时,或者“他在丛中笑”呢!
其实不然,他所展示的无非是一种“真性情”。这样的文本,即使现在也不嫌其多,倒只能嫌其稀少了。因为又有谁能如他般,具备将自己的内心波澜翻译成文字的能力?人性之复杂,不在其乱,正在其野(狂野的“野”);而鲁迅,以一部《野草》,将他这个民国时期中年文化男人的心掏了出来,晒给大家看。若论玄虚,是有的;吞吞吐吐,也肯定是有的;但多数的篇什,应为直陈,似并无遮掩。因为人性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在某个瞬间,被多种情绪所支配(善恶美丑、左中右、好坏对错、淫荡圣洁、干净肮脏)——只是我们不愿意直面和承认而已。
因此,这些看起来乱得有些离谱的书写,又恰是符合人性规律的展陈。他并没有疯,疯的是这个世界;但世界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病态。所以鲁迅以自我的“狂人”形象对世界的癫狂形成反讽。在到处是死亡、病痛、极寒、黑夜和惨伤的世界里,正常的思维早已没有了。所谓“民族性”里面大半被陈腐和没落的东西所充斥着。
那么,若要新生,就先从自我的毁灭开始(“只有我被黑暗沉没”)吧。这是一个混沌的世界,在一片浑浑噩噩、模模糊糊之间,文字当然也不可能就是那么的“清爽”,但死灭是清晰和坚定的。对鲁迅而言,死亡,才正是快意的复仇,包括自己的肉身。依着鲁迅的视界看去,即使处处是死亡、遍地是死尸的灰色暗喻,反倒才是真正的现实。这是真实,更是悲剧,也才是正常——“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